刘弇(1048-1102)字伟明,号云龙,安福(今属江西)人。元丰进士。知嘉州峨眉县,改太学博士。元符中,进南郊大礼赋,除秘书省正字。徽宗时,改著作佐郎、实录检讨官。崇宁元年卒,年五十五。《宋史》有传。著有《龙云集》三十二卷,词有《彊村丛书》本《云龙先生乐府》一卷。
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,擢为大理少卿。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,赦令自首,不肯者死。未几,有诈冒事觉者,上欲杀之。胄奏:“据法应流。”上怒曰:“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?”对曰:“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,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。陛下忿选人之多诈,故欲杀之,而既知其不可,复断之以法,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。”上曰:“卿能执法,朕复何忧!”胄前后犯颜执法,言如涌泉,上皆从之,天下无冤狱。
弱冠弄柔翰,卓荦观群书。
著论准过秦,作赋拟子虚。
边城苦鸣镝,羽檄飞京都。
虽非甲胄士,畴昔览穰苴。
长啸激清风,志若无东吴。
铅刀贵一割,梦想骋良图。
左眄澄江湘,右盼定羌胡。
功成不受爵,长揖归田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