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朝来新火起新烟,湖色春光净客船。
绣羽衔花他自得,红颜骑竹我无缘。
胡童结束还难有,楚女腰肢亦可怜。
不见定王城旧处,长怀贾傅井依然。
虚沾焦举为寒食,实藉严君卖卜钱。
钟鼎山林各天性,浊醪粗饭任吾年。
此身飘泊苦西东,右臂偏枯半耳聋。
寂寂系舟双下泪,悠悠伏枕左书空。
十年蹴踘将雏远,万里秋千习俗同。
旅雁上云归紫塞,家人钻火用青枫。
秦城楼阁烟花里,汉主山河锦绣中。
春去春来洞庭阔,白苹愁杀白头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