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山坡陀兮下属江,势崖绝兮游波所荡如颓墙。
松茀律兮百尺旁,拔此惊葛之。
上不见日兮下可依,吾曳杖兮吾僮亦吾之书随。
藐余望兮水中汦,颀然而长者黄冠而羽衣。
澣颐坦腹盘石箕坐兮,山亦有趾安不危,四无人兮可忘饥。
仙人偓佺自言其居瑶之圃,一日一夜飞相往来不可数。
使其开口言兮,岂惟河汉无极惊余心。
默不言兮,蹇昭氏之不鼓琴。
憺将山河与日月长在,若有人兮,梦中仇池我归路。
此非小有兮,噫乎何以乐此而不去。
昔余游于葛天兮,身非陶氏犹与偕。
乘渺茫良未果兮,仆夫悲余马怀。
聊逍遥兮容与,晞余发兮兰之渚。
余论世兮千载一人犹并时,余行诘曲兮欲知余者稀。
峨峨洋洋余方乐兮,譬余系舟於水,鱼潜鸟举亦不知。
何必每念辄得,应余若响,坐有如此兮人子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