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抱疾漂萍老,防边旧谷屯。
春农亲异俗,岁月在衡门。
青女霜枫重,黄牛峡水喧。
泥留虎斗迹,月挂客愁村。
乔木澄稀影,轻云倚细根。
数惊闻雀噪,暂睡想猿蹲。
日转东方白,风来北斗昏。
天寒不成寝,无梦寄归魂。
山色入层城,钟声临复岫。
乘闲息边事,探异怜春候。
曲阁下重阶,回廊遥对霤。
石间花遍落,草上云时覆。
钻火见樵人,饮泉逢野兽。
道情亲法侣,时望登朝右。
执宪纠奸邪,刊书正讹谬。
茂才当时选,公子生人秀。
赠答继篇章,欢娱重朋旧。
垂帘独衰疾,击缶酬金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