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夷吾相桓公,岂复偶际会。
观其平生心,身已有所委。
天方困生民,吊伐实在己。
求居寓所欲,纠与白等耳。
堂堂东海邦,内政谨疆理。
南荆北达燕,玉币走千里。
仲尼免左衽,自以身受赐。
孟轲圣之偶,非薄良有谓。
彼狂后世儒,诋毁恣轻议。
嗟哉不量分,讵解圣贤意。
区区彼商鞅,操术良非是。
为法昧所从,以身受其弊。
佳人自鞚玉花骢,翩如惊燕蹋飞龙。
翩鞭争道宝钗落,何人先入明光宫。
宫中羯鼓催花柳,玉奴弦索花奴手。
坐中八姨真贵人,走马来看不动尘。
明眸皓齿谁复见,只有丹青余泪痕。
人间俯仰成今古,吴公台下雷塘路。
当时亦笑张丽华,不知门外韩擒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