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从军征遐路,讨彼东南夷。
方舟顺广东,薄暮未安坻。
白日半西山,桑梓有余晖。
蟋蟀夹岸鸣,孤鸟翩翩飞。
征夫心多怀,恻怆令吾悲。
下船登高防,草露沾我衣。
回身赴床寝,此愁当告谁。
身服干戈事,岂得念所私。
即戎有授命,兹理不可违。
苦哉生长当驿边,官家使我牵驿船。
辛苦日多乐日少,水宿沙行如海鸟。
逆风上水万斛重,前驿迢迢后淼淼。
半夜缘堤雪和雨,受他驱遣还复去。
夜寒衣湿披短蓑,臆穿足裂忍痛何!
到明辛苦无处说,齐声腾踏牵船歌。
一间茅屋何所值,父母之乡去不得。
我愿此水作平田,长使水夫不怨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