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禹偁(chēng)(954年-1001年),字元之,济州巨野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人。北宋诗人、散文家、大臣。王禹偁世为农家子,9岁能文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进士,历任成武县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主簿、右拾遗等职。献《端拱箴》,又献《御戎十策》,太宗大加称赏。拜左司谏、知制诰,判大理寺。淳化二年(991年)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,坐贬商州团练副使,移解州。咸平元年(998年),预修《太祖实录》。时宰相张齐贤、李沆不协,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,落知制诰,出知黄州。作《三黜赋》以见志,有“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,虽百谪而何亏”之语。咸平四年(1001年),徙蕲州,病卒。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,文学韩愈、柳宗元,诗崇杜甫、白居易,多反映社会现实,风格清新平易。词仅存一首,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,格调清新旷远。著有《小畜集》。
沔彼流水,朝宗于海。鴥彼飞隼,载飞载止。嗟我兄弟,邦人诸友。莫肯念乱,谁无父母?
沔彼流水,其流汤汤。鴥彼飞隼,载飞载扬。念彼不迹,载起载行。心之忧矣,不可弭忘。
鴥彼飞隼,率彼中陵。民之讹言,宁莫之惩?我友敬矣,谗言其兴。
楚人悲屈原,千载意未歇。
精魂飘何处,父老空哽咽。
至今沧江上,投饭救饥渴。
遗风成竞渡,哀叫楚山裂。
屈原古壮士,就死意甚烈。
世俗安得知,眷眷不忍决。
南宾旧属楚,山上有遗塔。
应是奉佛人,恐子就沦灭。
此事虽无凭,此意固已切。
古人谁不死,何必较考折。
名声实无穷,富贵亦暂热。
大夫知此理,所以持死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