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一昨陪锡杖,卜邻南山幽。
年侵腰脚衰,未便阴崖秋。
重冈北面起,竟日阳光留。
茅屋买兼土,斯焉心所求。
近闻西枝西,有谷杉黍稠。
亭午颇和暖,石田又足收。
当期塞雨干,宿昔齿疾瘳。
裴回虎穴上,面势龙泓头。
柴荆具茶茗,径路通林丘。
与子成二老,来往亦风流。
时竟夕澄霁,云归日西驰。
密林含余清,远峰隐半规。
久痗昏垫苦,旅馆眺郊歧。
泽兰渐被径,芙蓉始发池。
未厌青春好,已睹朱明移。
戚戚感物叹,星星白发垂。
乐饵情所止,衰疾忽在斯。
逝将候秋水,息景堰旧崖。
我志谁与亮?赏心惟良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