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8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8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马上相逢揖马鞭,客中相见客中怜。
欲邀击筑悲歌饮,正值倾家无酒钱。
江东风光不借人,枉杀落花空自春。
黄金逐手快意尽,昨日破产今朝贫。
丈夫何事空啸傲,不如烧却头上巾。
君为进士不得进,我被秋霜生旅鬓。
时清不及英豪人,三尺童儿唾廉蔺。
匣中盘剑装䱜鱼,闲在腰间未用渠。
且将换酒与君醉,醉归托宿吴专诸。
黄鸟黄鸟,无集于穀,无啄我粟。此邦之人,不我肯谷。言旋言归,复我邦族。
黄鸟黄鸟,无集于桑,无啄我粱。此邦之人,不可与明。言旋言归,复我诸兄。
黄鸟黄鸟,无集于栩,无啄我黍。此邦之人,不可与处。言旋言归,复我诸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