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66—1560)广东增城人,字元明,号甘泉。少师事陈献章。弘治十八年进士,授编修。历南京国子监祭酒,南京吏、礼,兵三部尚书。在翰林院时与王守仁同时讲学,主张“随处体认天理”,“知行并进”,反对“知先行后”,与阳明之说有所不同。后筑西樵讲舍讲学,学者称甘泉先生。卒谥文简。著有《心性图说》、《格物通》、《甘泉集》等。
范式字巨卿,山阳金乡人也,一名汜。少游太学,为诸生,与汝南张劭为友。劭字元伯。二人并告归乡里。式谓元伯曰:“后二年当还,将过拜尊亲,见孺子焉。”乃共克期日。后期方至,元伯具以白母,请设馔以候之。母曰:“二年之别,千里结言,尔何相信之审邪?”对曰:“巨卿信士,必不乖违。”母曰:“若然,当为尔酿酒。”至其日,巨卿果到,升堂拜饮,尽欢而别。
式仕为郡功曹。后元伯寝疾笃,同郡郅君章、殷子徵晨夜省视之。元伯临尽,叹曰:“恨不见吾死友!”子徵曰:“吾与君章尽心于子,是非死友,复欲谁求?”元伯曰:“若二子者,吾生友耳。山阳范巨卿,所谓死友也。”寻而卒。式忽梦见元伯玄冕垂缨屣履而呼曰:“巨卿,吾以某日死,当以尔时葬,永归黄泉。子未我忘,岂能相及?”式怳然觉寤,悲叹泣下,具告太守,请往奔丧。太守虽心不信而重违其情,许之。式便服朋友之服,投其葬日,驰往赴之。式未及到,而丧已发引,既至圹,将窆,而柩不肯进。其母抚之曰:“元伯,岂有望邪?”遂停柩移时,乃见有素车白马,号哭而来。其母望之曰:“是必范巨卿也。”巨卿既至,叩丧言曰:“行矣元伯!死生路异,永从此辞。”会葬者千人,咸为挥涕。式因执绋而引柩,于是乃前。式遂留止冢次,为修坟树,然后乃去。
后到京师,受业太学。时诸生长沙陈平子亦同在学,与式未相见,而平子被病将亡,谓其妻曰:“吾闻山阳范巨卿,烈士也,可以托死。吾殁后,但以尸埋巨卿户前。”乃裂素为书,以遗巨卿。既终,妻从其言。时式出行适还,省书见瘗,怆然感之,向坟揖哭,以为死友。乃营护平子妻兒,身自送丧于临湘。未至四五里,乃委素书于柩上,哭别而去。其兄弟闻之,寻求不复见。长沙上计掾史到京师,上书表式行状,三府并辟,不应。
举州茂才,四迁荆州刺史。友人南阳孔嵩,家贫亲老,乃变名姓,佣为新野县阿里街卒。式行部到新野,而县选嵩为导骑迎式。式见而识之,呼嵩,把臂谓曰:“子非孔仲山邪?”对之叹息,语及平生。曰:“昔与子俱曳长裾,游息帝学。吾蒙国恩,致位牧伯,而子怀道隐身,处于卒伍,不亦惜乎!”嵩曰:“侯嬴长守于贱业,晨门肆志于抱关。子欲居九夷,不患其陋。贫者士之宜,岂为鄙哉!”式敕县代嵩,嵩以为先佣未竟,不肯去。
嵩在阿里,正身厉行,街中子弟,皆服其训化。遂辟公府。之京师,道宿下亭,盗共窃其马,寻问知其嵩也,乃相责让曰:“孔仲山善士,岂宜侵盗乎!”于是送马谢之。嵩官至南海太守。
仰飞鸟兮乌鸢,凌玄虚兮号翩翩。
集玄渚兮优恣,啄虾矫翮兮云间,任厥性兮往还。
妾无罪兮负地,有何辜兮谴天。
帆帆独兮西往,孰知返兮何年。
心惙惙兮若割,泪泫泫兮双悬。
彼飞鸟兮鸢鸟,已回翔兮翕苏。
心在专兮素虾,何居食兮江湖。
徊复翔兮游颺,去复返兮于乎。
始事君兮去家,终我命兮君都。
终来遇兮何辜,离我国兮去吴。
妻衣褐兮为婢,夫去冕兮为奴。
岁遥遥兮难极,冤悲痛兮心恻。
肠千结兮服膺,于乎哀兮忘食。
愿我身兮如鸟,身翱翔兮矫翼。
去我国兮心摇,情愤惋兮谁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