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8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8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仰头月在天,照我影在地。
我行影亦行,我止影亦止。
不知我与影,为一定为二。
月能写我影,自写却何似。
偶然步溪旁,月却在溪里。
上下两轮月,若个是真底。
为复水是天,为复天是水。
渐渐之石,维其高矣。山川悠远,维其劳矣。武人东征,不皇朝矣。
渐渐之石,维其卒矣。山川悠远,曷其没矣?武人东征,不皇出矣。
有豕白蹢,烝涉波矣。月离于毕,俾滂沱矣。武人东征,不皇他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