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桃李待日开,荣华照当年。
东风动百物,草木尽欲言。
枯枝无丑叶,涸水吐清泉。
大力运天地,羲和无停鞭。
功名不早著,竹帛将何宣。
桃李务青春,谁能贳白日。
富贵与神仙,蹉跎成两失。
金石犹销铄,风霜无久质。
畏落日月后,强欢歌与酒。
秋霜不惜人,倏忽侵蒲柳。
言多令事败,器漏苦不密。
河溃蚁孔端,山坏由猿穴。
涓涓江汉流,天窗通冥室。
谗邪害公正,浮云翳白日。
靡辞无忠诚,华繁竟不实。
人有两三心,安能合为一。
三人成市虎,浸渍解胶漆。
生存多所虑,长寝万事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