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遵宪(1848年4月27日~1905年3月28日)晚清诗人,外交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。字公度,别号人境庐主人,汉族客家人,广东省梅州人,光绪二年举人,历充师日参赞、旧金山总领事、驻英参赞、新加坡总领事,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,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。工诗,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,有“诗界革新导师”之称。黄遵宪有《人镜庐诗草》、《日本国志》、《日本杂事诗》。被誉为“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”。
主家十二楼,一身当三千。
古来妾薄命,事主不尽年。
起舞为主寿,相送南阳阡。
忍著主衣裳,为人作春妍。
有声当彻天,有泪当彻泉。
死者恐无知,妾身长自怜。
叶落风不起,山空花自红。
捐世不待老,惠妾无其终。
一死尚可忍,百岁何当穷?
天地岂不宽?妾身自不容。
死者如有知,杀身以相从。
向来歌舞地,夜雨鸣寒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