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定,字子先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仁今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今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凤路转运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书卷二八四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,改河北东路(同上书卷三○七)。哲今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临江军。改陈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庐州。今录诗三首。
萋兮斐兮,成是贝锦。彼谮人者,亦已锦甚!
哆兮侈兮,成是南箕。彼谮人者,谁适与谋。
缉缉翩翩,谋欲谮人。慎尔言也,谓尔不信。
捷捷幡幡,谋欲谮言。岂不尔受?既其女迁。
骄人好好,劳人草草。苍天苍天,视彼骄人,矜此劳人。
彼谮人者,谁适与谋?取彼谮人,投畀豺虎。豺虎不食,投畀有北。有北不受,投畀有昊!
杨园之道,猗于亩丘。寺人孟子,作为此诗。凡百君子,敬而听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