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彼何人斯?其心孔艰。胡逝我梁,不入我门?伊谁云从?维暴之云。
二人从行,谁为此祸?胡逝我梁,不入唁我?始者不如今,云不我可。
彼何人斯?胡逝我陈?我闻其声,不见其身。不愧于人?不畏于天?
彼何人斯?其为飘风。胡不自北?胡不自南?胡逝我梁?祇搅我心。
尔之安行,亦不遑舍。尔之亟行,遑脂尔车。壹者之来,云何其盱。
尔还而入,我心易也。还而不入,否难知也。壹者之来,俾我祇也。
伯氏吹埙,仲氏吹篪。及尔如贯,谅不我知,出此三物,以诅尔斯。
为鬼为蜮,则不可得。有靦面目,视人罔极。作此好歌,以极反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