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—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韦曲花无赖,家家恼煞人。
绿樽虽尽日,白发好禁春。
石角钩衣破,藤枝刺眼新。
何时占丛竹,头戴小乌巾。
野寺垂杨里,春畦乱水间。
美花多映竹,好鸟不归山。
城郭终何事,风尘岂驻颜。
谁能共公子,薄暮欲俱还。
谪弃殊隐沦,登陟非远郊。
所怀缓伊非,讵欲肩夷巢。
高岩瞰清江,幽窟潜神蛟。
开旷延阳景,回薄攒林梢。
西亭构其巅,反宇临呀庨。
背瞻星辰兴,下见云雨交。
惜非吾乡土,得以荫菁茆。
羁贯去江介,世仕尚函崤。
故墅即沣川,数亩均肥硗。
台馆集荒丘,池塘疏沈坳。
会有圭组恋,遂贻山林嘲。
薄躯信无庸,锁屑剧斗筲。
囚居固其宜,厚羞久已包。
庭除植蓬艾,隟牖悬蟏蛸。
所赖山水客,扁舟柱长梢。
挹流敌清觞,掇野代嘉肴。
适道有高言,取乐非弦匏。
逍遥屏幽昧,澹薄辞喧呶。
晨鸡不余欺,风雨闻嘐嘐。
再期永日闲,提挈移中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