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使君昔隐灊川曲,惯逐山樵伐云木。
一从去作宪幕宾,长忆灊川好林谷。
灊川之东山插天,中有峭壁何崭然。
寒光夜接九华雪,秀色日射峨眉烟。
褚君妙笔世稀有,为写兹图传不朽。
山气清含五粒松,江光绿浸三春柳。
长裾曳杖为何人,从以樵斧方逡巡。
层峰正隔秋浦水,仙境似与柯山邻。
山回峰转愁欲暮,斸药携琴更深去。
林路时冲虎豹过,湍崖暗激蛟龙怒。
此图此景何清奇,疑是当年亲见之。
采芝南岭去已远,濯足东涧来何迟。
只今却上青霄立,斩伐芟夷乃其职。
卷曲宜刊恶木枝,乔修要简良材植。
人生穷达焉可期,云中樵者非君谁。
会稽太守自结驷,王屋山人方看棋。
功名时来信所遇,伐木丁丁为君赋。
他年持斧绣衣行,还忆灊川卧云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