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0—1101)泉州同安人,0居丹阳,字子容。苏绅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知江宁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,同知太常礼院。迁集贤校理,编定书籍。英宗即位,为度支判官。神宗立,擢知制诰,知审刑院,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,落知制诰,出知婺州。元丰初,权知开封府,改沧州。奉旨编纂《鲁卫信录》。哲宗元祐初,除吏部尚书兼侍读,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。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,量能授任。后罢知扬州,0河南。绍圣末致仕。有《苏魏公集》、《新仪象法要》、《本草图经》。
旻天疾威,敷于下土。谋犹回遹,何日斯沮?谋臧不从,不臧覆用。我视谋犹,亦孔之邛。
潝潝訿訿,亦孔之哀。谋之其臧,则具是违。谋之不臧,则具是依。我视谋犹,伊于胡厎。
我龟既厌,不我告犹。谋夫孔多,是用不集。发言盈庭,谁敢执其咎?如匪行迈谋,是用不得于道。
哀哉为犹,匪先民是程,匪大犹是经。维迩言是听,维迩言是争。如彼筑室于道谋,是用不溃于成。
国虽靡止,或圣或否。民虽靡膴,或哲或谋,或肃或艾。如彼泉流,无沦胥以败。
不敢暴虎,不敢冯河。人知其一,莫知其他。战战兢兢,如临深渊,如履薄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