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45—1106)建州浦城人,0居苏州,字端叔。神宗熙宁三年进士。调临川尉,移知寿春。进所著《孟子解义》,除应天府国子监教授,改著作佐郎。元丰中知山阴县,监左藏北库。哲宗朝通判宿州,复除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。徽宗即位,知虔州。崇宁初为都官郎中,时立元祐党籍,乃上言元祐臣僚因国事获罪,不应刻名著籍,禁锢子孙。坐忤宰相曾布,降官知泰州。后提举舒州灵仙观以卒。
吉日维戊,既伯既祷。田车既好,四牡孔阜。升彼大阜,从其群丑。
吉日庚午,既差我马。兽之所同,麀鹿麌麌。漆沮之从,天子之所。
瞻彼中原,其祁孔有。儦儦俟俟,或群或友。悉率左右,以燕天子。
既张我弓,既挟我矢。发彼小豝,殪此大兕。以御宾客,且以酌醴。
毖彼泉水,亦流于淇。有怀于卫,靡日不思。娈彼诸姬,聊与之谋。
出宿于泲,饮饯于祢,女子有行,远父母兄弟。问我诸姑,遂及伯姊。
出宿于干,饮饯于言。载脂载舝,还车言迈。遄臻于卫,不瑕有害?
我思肥泉,兹之永叹。思须与漕,我心悠悠。驾言出游,以写我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