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群玉(808~862),字文山,唐代澧州人。澧县仙眠洲有古迹“水竹居”,旧志记为“李群玉读书处”。李群玉极有诗才,他“居住沅湘,崇师屈宋”,诗写得十分好。《湖南通志·李群玉传》称其诗“诗笔妍丽,才力遒健”。关于他的生平,据《全唐诗·李群玉小传》载,早年杜牧游澧时,劝他参加科举考试,并作诗《送李群玉赴举》,.但他“一上而止”。后来,宰相裴休视察湖南,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。他“徒步负琴,远至辇下”,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“三百篇”。唐宣宗“遍览”其诗,称赞“所进诗歌,异常高雅”,并赐以“锦彩器物”,“授弘文馆校书郎”。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,死后追赐进士及第。
主家十二楼,一身当三千。
古来妾薄命,事主不尽年。
起舞为主寿,相送南阳阡。
忍著主衣裳,为人作春妍。
有声当彻天,有泪当彻泉。
死者恐无知,妾身长自怜。
叶落风不起,山空花自红。
捐世不待老,惠妾无其终。
一死尚可忍,百岁何当穷?
天地岂不宽?妾身自不容。
死者如有知,杀身以相从。
向来歌舞地,夜雨鸣寒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