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弥逊(1085~1153)字似之,号筠西翁、筠溪居士、普现居士等,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大观三年(1109)进士。高宗朝,试中书舍人,再试户部侍郎,以反对议和忤秦桧,乞归田。晚年隐连江(今属福建)西山。所作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,风格豪放,有《筠溪乐府》,存词80余首。
岁大饥,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。为赘某家者,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,使速归。已含泪而去,夫迹之,已断手臂,悬市中矣。
夫妇年饥同饿死,不如妾向菜人市。
得钱三千资夫归,一脔可以行一里。
芙蓉肌理烹生香,乳作馄饨人争尝。
两肱先断挂屠店,徐割股腴持作汤。
不令命绝要鲜肉,片片看入饥人腹。
男肉腥臊不可餐,女肤脂凝少汗粟。
三日肉尽馀一魂,求夫何处斜阳昏。
天生妇作菜人好,能使夫归得终老。
生葬肠中饱几人,却幸乌鸢啄不早。
梁山感杞妻,恸哭为之倾。
金石忽暂开,都由激深情。
东海有勇妇,何惭苏子卿。
学剑越处子,超然若流星。
损躯报夫仇,万死不顾生。
白刃耀素雪,苍天感精诚。
十步两躩跃,三呼一交兵。
斩首掉国门,蹴踏五藏行。
豁此伉俪愤,粲然大义明。
北海李使君,飞章奏天庭。
舍罪警风俗,流芳播沧瀛。
名在列女籍,竹帛已光荣。
淳于免诏狱,汉主为缇萦。
津妾一棹歌,脱父于严刑。
十子若不肖,不如一女英。
豫让斩空衣,有心竟无成。
要离杀庆忌,壮夫所素轻。
妻子亦何辜,焚之买虚声。
岂如东海妇,事立独扬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