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田家少闲月,五月人倍忙。
夜来南风起,小麦覆陇黄。
妇姑荷箪食,童稚携壶浆。
相随饷田去,丁壮在南冈。
足蒸暑土气,背灼炎天光。
力尽不知热,但惜夏日长。
复有贫妇人,抱子在其旁。
右手秉遗穗,左臂悬敝筐。
听其相顾言,闻者为悲伤。
家田输税尽,拾此充饥肠。
今我何功德?曾不事农桑。
吏禄三百石,岁晏有余粮。
念此私自愧,尽日不能忘。
少事武皇帝,无赖恃恩私。
身作里中恃,家藏亡命儿。
朝持樗蒲局,暮窃东邻姬。
司隶不敢捕,立在白玉墀。
骊山风雪夜,长杨羽猎时。
一字都不识,饮酒肆顽痴。
武皇升仙去,憔悴被人欺。
读书事已晚,把笔学题诗。
两府始收迹,南宫谬见推。
非才果不容,出守抚惸嫠。
忽逢杨开府,论旧涕俱垂。
坐客何由识,惟有故人知。
囝,哀闽也。
囝生闽方,闽吏得之,乃绝其阳。
为臧为获,致金满屋。
为髡为钳,如视草木。
天道无知,我罹其毒。
神道无知,彼受其福。
郎罢别囝,吾悔生汝。
及汝既生,人劝不举。
不从人言,果获是苦。
囝别郎罢,心摧血下。
隔地绝天,及至黄泉,不得在郎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