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乘兴踏月,西入酒家。不觉人物两忘,身在世外。
夜来月下卧醒,花影零乱,满人衿袖,疑如濯魄于冰壶也。
楼虚月白,秋宇物化。于斯凭阑,身势飞动。非把酒自忘,此兴何极?
吾头懵懵,试书此不能自辨,贺生为我读之。
楼转松风韵紫虚,眠云夜冷昼芙蕖。
山中所有应如此,直是江南陶隐居。
风露涓涓浣竹林,月窗秋影夜来深。
不知丛桂山中客,长听潇湘云水音。
君子山前放午衙,湿烟青竹弄云霞。
烧将玉井峰前水,来试桃溪雨后茶。
酒是金盘露滴成,花如素女步轻盈。
西风暮雨何辞醉,便向池亭卧亦清。
逐臣北地承严谴,谓到南中每相见。
岂意南中南路多,千山万水分乡县。
云摇雨散各翻飞,海阔天长音信稀。
处处山川同瘴疠,自怜能得几人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