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褧(1294-1346), 字显1,大都宛平(今属北京市)人。泰定元年(1324)进士,授秘书监校书即,改翰林编修。后至元三年(1337)累官监察御史,出佥山南宪,改西台都事,入为翰林待制,迁国子司业,擢翰林直学士,兼经筵讲官。卒赠范阳郡侯,谥文清。著有《燕石集》。延佑中,挟其所作诗歌,从其兄本(字诚1)入京师,受到元明善、张养浩、蔡文渊、王士熙方等学者的慰荐。至治元年(1321),兄诚1登进士第一,后三年(1324)显1亦擢第,出于曹元用、虞集、孛术鲁翀之门,时士论荣之。
岁大饥,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。为赘某家者,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,使速归。已含泪而去,夫迹之,已断手臂,悬市中矣。
夫妇年饥同饿死,不如妾向菜人市。
得钱三千资夫归,一脔可以行一里。
芙蓉肌理烹生香,乳作馄饨人争尝。
两肱先断挂屠店,徐割股腴持作汤。
不令命绝要鲜肉,片片看入饥人腹。
男肉腥臊不可餐,女肤脂凝少汗粟。
三日肉尽馀一魂,求夫何处斜阳昏。
天生妇作菜人好,能使夫归得终老。
生葬肠中饱几人,却幸乌鸢啄不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