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鸡者,袁人,素无赖,不事产业,日抱鸡呼不年博市中。任气好斗,诸为里侠者皆下之。
元至正间,袁有守多惠政,民甚爱之。部使者臧新贵,将按郡至袁。守自负年德易之,闻其至,笑曰:“臧氏之子也。”或以告臧,臧怒,欲中守法。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,知使者意嗛守,即诬守纳己赇。使者遂逮守,胁服,夺其官。袁人大愤,然未有以报也。
一日,博鸡者遨于市。众知有为,因让之曰:“若素名勇,徒能藉贫孱者耳,彼豪民恃其资,诬去贤使君,袁人失父母;若诚丈夫,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?”博鸡者曰:“诺。”即入闾左,呼子弟素健者,得数十人,遮豪民于道。豪民方华衣乘马,从群奴而驰,博鸡者直前捽下,提殴之。奴惊,各亡去。乃褫豪民衣自衣,复自策其马,麾众拥豪民马前,反接,徇诸市。使自呼曰:“为民诬太守者视此!”一步一呼,不呼则杖,其背尽创。豪民子闻难,鸠宗族童奴百许人,欲要篡以归。博鸡者逆谓曰:“若欲死而父,即前斗。否则阖门善俟。吾行市毕,即归若父,无恙也。”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,不敢动,稍敛众以去。袁人相聚从观,欢动一城。郡录事骇之,驰白府。府佐快其所为,阴纵之不问。日暮,至豪民第门,捽使跪,数之曰:“若为民不自谨,冒使君,杖汝,法也;敢用是为怨望,又投间蔑污使君,使罢。汝罪宜死,今姑贷汝。后不善自改,且复妄言,我当焚汝庐、戕汝家矣!”豪民气尽,以额叩地,谢不敢。乃释之。
博鸡者因告众曰:“是足以报使君未耶?”众曰:“若所为诚快,然使君冤未白,犹无益也。”博鸡者曰:“然。”即连楮为巨幅,广二丈,大书一“屈”字,以两竿夹揭之,走诉行御史台。台臣弗为理。乃与其徒日张“屈”字游金陵市中。台臣惭,追受其牒,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。
方是时,博鸡者以义闻东南。
高子曰:余在史馆,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。观袁守虽得民,然自喜轻上,其祸非外至也。臧使者枉用三尺,以仇一言之憾,固贼戾之士哉!第为上者不能察,使匹夫攘袂群起,以伸其愤,识者固知元政紊弛,而变兴自下之渐矣。
高启(1336-1374),汉族,元1明初著名诗人,文学家。字季迪,号槎轩,长洲(今江苏苏州市)人。元1隐居吴淞青丘,自号青丘子。高启才华高逸,学问渊博,能文,尤精于诗,与刘基、宋濂并称“明初诗文三大家”,又与杨基、张羽、徐贲被誉为“吴中四杰”,当时论者把他们比作“初明四杰”。又与王行等号“北郭十友”。明洪武初,以荐参修《元史》,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,受命教授诸王。擢户部右侍郎,力辞不受。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宫址改修府治,获罪被诛。高启曾为之作《郡治上梁文》,有“龙蟠虎踞”四字,被疑为歌颂张士诚,连坐腰斩。著有《高太史大全集》《凫藻集》等。
人言百果中,唯枣凡且鄙。
皮皴似龟凡,叶小如鼠耳。
胡为不自知,生花此园里。
岂宜遇攀玩,幸免遭伤毁。
二月曲江头,杂英红旖旎。
枣亦在其间,如嫫对西子。
东风不择木,吹喣长未已。
眼看欲合抱,得尽生生理。
寄言游春客,乞君一回视。
君爱绕指柔,从君怜柳杞。
君求悦目艳,不敢争桃李。
君若作大车,轮轴材须此。
穆王八骏天马驹,后人爱之写为图。
背如龙兮颈如象,骨竦筋高脂肉壮。
日行万里速如飞,穆王独乘何所之?
四荒八极踏欲遍,三十二蹄无歇时。
属车轴折趁不及,黄屋草生弃若遗。
瑶池西赴王母宴,七庙经年不亲荐。
璧台南与盛姬游,明堂不复朝诸侯。
《白云》《黄竹》歌声动,一人荒乐万人愁。
周从后稷至文武,积德累功世勤苦。
岂知才及四代孙,心轻王业如灰土。
由来尤物不在大,能荡君心则为害。
文帝却之不肯乘,千里马去汉道兴。
穆王得之不为戒,八骏驹来周室坏。
至今此物世称珍,不知房星之精下为怪。
八骏图,君莫爱。
临台行高,高以轩。
下有水,清且寒;
中有黄鹄往且翻。
行为臣,当尽忠,
愿令皇帝陛下三千岁,宜居此宫。
鹄欲南游,雌不能随,
我欲躬衔汝,口噤不能开。
我欲负之,毛衣摧颓,
五里一顾,六里徘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