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—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鹤鸣于九皋,声闻于野。鱼潜在渊,或在于渚。乐彼之园,爰有树檀,其下维萚。它山之石,可以为错。
鹤鸣于九皋,声闻于天。鱼在于渚,或潜在渊。乐彼之园,爰有树檀,其下维榖。它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
众人耻贫贱,相与尚膏腴。
我情既浩荡,所乐在畋渔。
山泽时晦暝,归家暂闲居。
满园植葵藿,绕屋树桑榆。
禽雀知我闲,翔集依我庐。
所愿在优游,州县莫相呼。
日与南山老,兀然倾一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