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黄山四千仞,三十二莲峰。
丹崖夹石二,菡萏金芙蓉。
伊昔升绝顶,下窥天目松。
仙人炼玉处,羽化留馀踪。
亦闻温伯雪,独往今相逢。
采秀辞五岳,攀岩历万重。
归休白鹅岭,渴饮丹砂井。
凤吹我时来,云车尔当整。
去去陵阳东,行行芳桂丛。
回溪十六度,碧嶂尽晴空。
他日还相访,乘桥蹑彩虹。
众芳摇落独暄妍,占尽风情向小园。
疏影横斜水清浅,暗香浮动月黄昏。
霜禽欲下先偷眼,粉蝶如知合断魂。
幸有微吟可相狎,不须檀板共金樽。
剪绡零碎点酥乾,向背稀稠画亦难。
日薄从甘春至晚,霜深应怯夜来寒。
澄鲜只共邻僧惜,冷落犹嫌俗客看。
忆着江南旧行路,酒旗斜拂堕吟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