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北斗南回春物老,红英落尽绿尚早。
红风澹荡无所依,偏惜垂杨作春好。
此时可怜杨柳花,萦盈艳曳满人家。
人家女儿出罗幕,静扫玉庭待花落。
宝环纤手捧更飞,翠羽轻裾承不著。
历历瑶琴舞态陈,霏红拂黛怜玉人。
东园桃李芳已歇,独有杨花娇暮春。
麦死春不雨,禾损秋早霜。
岁晏无口食,田中采地黄。
采之将何用,持以易糇粮。
凌晨荷锄去,薄暮不盈筐。
携来朱门家,卖与白面郎。
与君啖肥马,可使照地光。
愿易马残粟,救此苦饥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