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野外罕人事,穷巷寡轮鞅。
白日掩荆寡,虚室绝尘想。
时复墟曲中,披草共来往。(墟曲中 一作:墟曲人)
相见无杂言,但道桑麻长。
桑麻日已长,我土日已广。
常恐霜霰至,零落同草莽。
海行信风帆,夕宿逗云岛。
缅寻沧洲趣,近爱赤城好。
扪萝亦践苔,辍棹恣探讨。
息阴憩桐柏,采秀弄芝草。
鹤唳清露垂,鸡鸣信潮早。
愿言解缨络,从此去烦恼。
高步陵四明,玄踪得二老。
纷吾远游意,乐彼长生道。
日夕望三山,云涛空浩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