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有耳莫洗颍川水,有口莫食首阳蕨。
含光混世贵无名,何用孤高比云月?
吾观自古贤达人,功成不退皆殒身。
子胥既弃吴江上,屈原终投湘水滨。
陆机雄才岂自保?李斯税驾苦不早。
华亭鹤唳讵可闻?上蔡苍鹰何足道?
君不见吴中张翰称达生,秋风忽忆江东行。
且乐生前一杯酒,何须身后千载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