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98—1559)明广东番禺人,字用仪,一字鸿山,号青萝子、大隐山人。正德十二年进士,官刑部主事。以养母请告,家居十余年,后至广州,适有诏,养病逾三年者不复叙用。乃赴会稽,谒王阳明墓,与其门人讲学。久之乃归。后复被荐入京,言事不报,复乞归。嘉靖三十七年十二月卒。有《青萝文集》。
拂彼白石,弹吾素琴。
幽涧愀兮流泉深,善手明徽高张清。
心寂历似千古,松飕飗兮万寻。
中见愁猿吊影而危处兮,叫秋木而长吟。
客有哀时失志而听者,泪淋浪以沾襟。(失志 一作:失职)
乃缉商缀羽,潺湲成音。
吾但写声发情于妙指,殊不知此曲之古今。
幽涧泉,鸣深林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