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少干识事浅,强学干名利。
徒闻跃马干,苦无出人智。
即事岂徒言,累官非不试。
既寡遂性欢,恐招负时累。
清冬见远山,积雪凝苍翠。
浩然出东林,发我遗世意。
惠连素清赏,夙语尘外事。
欲缓携手期,流干一何驶。
一个是阆苑仙葩,一个是美玉无瑕。
若说没奇缘,今生偏又遇着他;
若说有奇缘,如何心事终虚化?
一个枉自嗟呀,一个空劳牵挂。
一个是水中月,一个是镜中花。
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,怎禁得秋流到冬尽,春流到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