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代耕本非望,所业在田桑。
躬亲未曾替,寒馁常糟糠。
岂期过满腹,但愿饱粳粮。
御冬足大布,粗絺已应阳。
正尔不能得,哀哉亦可伤!
人皆尽获宜,拙生失其方。
理也可奈何!且为陶一觞。
弹冠乘通津,但惧时我遗。
服勤尽岁月,常恐功愈微。
忠情谬获露,遂为君所私。
出则陪文舆,入必侍丹帷。
箴规响已从,计议初无亏。
一朝长逝后,愿言同此归。
厚恩固难忘,君命安可违!
临穴罔惟疑,投义志攸希。
荆棘笼高坟,黄鸟声正悲。
良人不可赎,泫然沾我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