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金瓠,余之首女。虽未能言,固已授色知心矣。生十九旬而夭折,乃作此辞。辞曰:
在襁褓而抚育,尚孩笑而未言。
不终年而夭绝,何见罚于皇天?
信吾罪之所招,悲弱子之无愆。
去父母之怀抱,灭微骸于粪土。
天长地久,人生几时?
先后无觉,从尔有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