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原湘(1760 ~1829)清 诗人。字子潇,一字长真,晚号心青,自署姑射仙人侍者,昭文(今江苏常熟)人。清嘉庆十年(1805年)进士。翰林院庶吉士,充武英殿协修。不久得疾返里不出,先后主持玉山、毓文、紫琅、娄东、游文等书院讲席,学生多有成就。他擅诗词,主张“性情为诗之主宰”。又工骈、散文,兼善书法,精画梅兰、水仙。诗文与同时期的王昙、舒位鼎足,并称“后三家”或“江左三君”。著有《天真阁集》。
操吴戈兮被犀甲,车错毂兮短兵接。
旌蔽日兮敌若云,矢交坠兮士争先。
凌余阵兮躐余行,左骖殪兮右刃伤。
霾两轮兮絷四马,援玉枹兮击鸣鼓。
天时怼兮威灵怒,严杀尽兮弃原野。(怼 一作:坠;野 同:壄)
出不入兮往不反,平原忽兮路超远。
带长剑兮挟秦弓,首身离兮心不惩。
诚既勇兮又以武,终刚强兮不可凌。
身既死兮神以灵,子魂魄兮为鬼雄!(子魂魄兮 一作:魂魄毅兮)
梁山感杞妻,恸哭为之倾。
金石忽暂开,都由激深情。
东海有勇妇,何惭苏子卿。
学剑越处子,超然若流星。
损躯报夫仇,万死不顾生。
白刃耀素雪,苍天感精诚。
十步两躩跃,三呼一交兵。
斩首掉国门,蹴踏五藏行。
豁此伉俪愤,粲然大义明。
北海李使君,飞章奏天庭。
舍罪警风俗,流芳播沧瀛。
名在列女籍,竹帛已光荣。
淳于免诏狱,汉主为缇萦。
津妾一棹歌,脱父于严刑。
十子若不肖,不如一女英。
豫让斩空衣,有心竟无成。
要离杀庆忌,壮夫所素轻。
妻子亦何辜,焚之买虚声。
岂如东海妇,事立独扬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