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初岁元祚,吉日惟良。
乃为嘉会,宴此高堂。
尊卑列叙,典而有章。
衣裳鲜洁,黼黻玄黄。
清酤盈爵,中坐腾光。
珍膳杂遝,充溢圆方。
笙磬既设,筝瑟俱张。
悲歌厉响,咀嚼清商。
俯视文轩,仰瞻华梁。
愿保兹善,千载为常。
欢笑尽娱,乐哉未央。
皇室荣贵,寿若东王。
彼候人兮,何戈与祋。彼其之子,三百祋芾。
维鹈在梁,不濡其翼。彼其之子,不称其服。
维鹈在梁,不濡其咮。彼其之子,不遂其媾。
荟兮蔚兮,南山朝隮。婉兮娈兮,季女斯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