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和二年三月壬戍,二三君子相与斗茶于寄傲斋。予为取龙塘水烹之而第其品,以某为上,某次之。某闽入,其所赍宜尤高,而又次之。然大较皆精绝。
盖尝以为天下之物有宜得而不得,不宜得而得之者。富贵有力之人,或有所不能致,而贫贱穷厄、流离迁徙之中,或偶然获焉。所谓“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”,良不虚也。唐相李卫公好饮惠山泉,置驿传送,不远数千里。而近世欧阳少师作《龙茶录》,序称嘉褚七年亲飨明堂,致斋之夕,始以小团分赐二府,人给一饼,不敢碾试,至今藏之。时熙宁元年也。吾闻茶不问团铤,要之贵新;水不问江井,要之贵活。千里致水,真伪固不可知,就令识真,已非活水。自嘉祜七年壬寅至熙宁元年戊申,首尾七年,更阅三朝而赐茶犹在,此岂复有茶也哉!
今吾提瓶走龙塘,无数十步,此水宜茶,昔人以为不减清远峡。而海道趋建安,不数日可至,故每岁新茶不过三月至矣。罪戾之余,上宽不诛,得与诸公从容谈笑于此。汲泉煮茗,取一时之适,虽在田野,孰与烹数千里之泉、浇七年之赐茗也哉?
梁山感杞妻,恸哭为之倾。
金石忽暂开,都由激深情。
东海有勇妇,何惭苏子卿。
学剑越处子,超然若流星。
损躯报夫仇,万死不顾生。
白刃耀素雪,苍天感精诚。
十步两躩跃,三呼一交兵。
斩首掉国门,蹴踏五藏行。
豁此伉俪愤,粲然大义明。
北海李使君,飞章奏天庭。
舍罪警风俗,流芳播沧瀛。
名在列女籍,竹帛已光荣。
淳于免诏狱,汉主为缇萦。
津妾一棹歌,脱父于严刑。
十子若不肖,不如一女英。
豫让斩空衣,有心竟无成。
要离杀庆忌,壮夫所素轻。
妻子亦何辜,焚之买虚声。
岂如东海妇,事立独扬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