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九重寤寐忆忠诚,故向长沙起贾生。
魏阙丝纶新借宠,秦淮草木旧知名。
已闻塞下销锋镝,正自胸中有甲兵。
万幕从兹无减灶,笑看卧鼓旧边城。
诏颁英簜促锋车,暂借长才按转输。
昔叹当年无李牧,今知江左有夷吾。
休论足食为先策,自是平戎在用儒。
来岁春风三月暮,沙堤隠隠接云衢。
伯兮朅兮,邦之桀兮。伯也执殳,为王前驱。
自伯之东,首如飞蓬。岂无膏沐,谁适为容?
其雨其雨,杲杲出日。愿言思伯,甘心首疾。
焉得谖草,言树之背。愿言思伯,使我心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