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几(1085--1166)中国-宋诗人。字吉甫,自号茶山居士。其先赣州(今江西赣县)人,徙居河-府(今河-洛阳)。历任江西、浙西提刑、秘书少监、礼部侍郎。曾几学识渊博,勤于政事。他的学生陆游替他作《墓志铭》,称他“治经学道之余,发于文章,雅正纯粹,而诗尤工。”后人将其列入江西诗派。其诗多属抒情遣兴、唱酬题赠之作,闲雅清淡。五、七言律诗讲究对仗自然,气韵疏畅。古体如《赠空上人》,近体诗如《-山除夜》等,均见功力。所著《易释象》及文集已佚。《四库全书》有《茶山集》8卷,辑自《永乐大典》。
齐桓公为大臣具酒,期以日中,管仲后至,桓公举觞以饮之,管仲半弃酒。桓公曰:“期而后至,饮而弃酒,于礼可乎?”管仲对曰:“臣闻酒入舌出,舌出者言失,言失者身弃,臣计弃身不如弃酒。”桓公笑曰:“仲父起就坐。楚恭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之时,司马子反渴而求饮,竖谷阳持酒而进之,子反曰:‘退,酒也。’谷阳曰:‘非酒也。’子反又曰:‘退,酒也。’谷阳又曰:‘非酒也。’子反受而饮之,醉而寝。恭王欲复战,使人召子反,子反辞以心疾,于是恭王驾往入幄,闻酒臭曰:‘今日之战,所恃者司马,司马至醉如此,是亡吾国而不恤吾众也,吾无以复戢矣!’于是乃诛子反以为戮,还师。”夫谷阳之进酒也,非以妒子反忠,爱之而适足以杀之,故曰:“小忠,大忠之贼也;小利,大利之残也。好战之臣,不可不察也!”(选自《说苑·敬慎》)
步屟随春风,村村自花柳。
田翁逼社日,邀我尝春酒。
酒酣夸新尹,畜眼未见有。
回头指大男,渠是弓弩手。
名在飞骑籍,长番岁时久。
前日放营农,辛苦救衰朽。
差科死则已,誓不举家走。
今年大作社,拾遗能住否。
叫妇开大瓶,盆中为吾取。
感此气扬扬,须知风化首。
语多虽杂乱,说尹终在口。
朝来偶然出,自卯将及酉。
久客惜人情,如何拒邻叟。
高声索果栗,欲起时被肘。
指挥过无礼,未觉村野丑。
月出遮我留,仍嗔问升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