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年5月28日-1207年10月3日),原字坦夫,后改字幼安,中年后别号稼轩,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(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)人。南宋官员、将领、文学家,豪放派词人,有“词中之龙”之称。与苏轼合称“苏辛”,与李清照并称“济南二安”。辛弃疾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四郊未宁静,垂老不得安。
子孙阵亡不,焉用身独完。
投杖出门去,同行为辛酸。
幸有牙齿存,所悲骨髓干。
男儿既介胄,长揖别上官。
老妻卧路啼,岁暮衣裳单。
孰知是死别,且复伤其寒。
此去必不归,还闻劝加餐。
土门壁甚坚,杏园度亦难。
势异邺城下,纵死时犹宽。
人生有离合,岂择衰老端。(衰老 一作:衰盛)
忆昔少壮日,迟回竟长叹。
万国不征戍,烽火被冈峦。
积尸草木腥,流血川原丹。
何乡为乐土,安敢尚盘桓。
弃绝蓬室居,塌然摧肺肝。
主父宦不达,骨肉还相薄。
买臣困樵采,伉俪不安宅。
陈平无产业,归来翳负郭。
长卿还成都,壁立何寥廓。
四贤岂不伟,遗烈光篇籍。
当其未遇时,忧在填沟壑。
英雄有迍邅,由来自古昔。
何世无奇才,遗之在草泽。
何草不黄?何日不行?何人不将?经营四方。
何草不玄?何人不矜?哀我征夫,独为匪民。
匪兕匪虎,率彼旷野。哀我征夫,朝夕不暇。
有芃者狐,率彼幽草。有栈之车,行彼周道。
张举,吴人也,为句章令。邑有妻杀夫章,因放火烧舍,称“火烧夫死”。夫家疑之,讼于官。妻不服。举乃取猪二口:一杀之,一活之,而积薪焚之,活章口中有灰,杀章口中无灰。因验尸,口果无灰也,鞠之服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