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有的人不善于赏花,只是喜爱花的外貌。
有的人善于赏花,但只是喜爱花儿的绝妙。
花的外貌在于颜色艳丽,颜色这种东西人是可以效仿制造。
花儿鲜活生动的绝妙在于精神, 精神这种传达内涵气质的东西,人是不能仿造的。
注释
或:或许。
效:仿效。
造:仿造。
《善赏花吟》是一首五言律诗。此诗以赏花为例子,探讨了关于美学鉴赏的问题,历来在美学界引起美学家的关注。诗中谈论了审美联想的意义,即花的姿态、神韵,与人类执着、自由、进取以及爱生死的心理相沟通,从而产生精神上的愉悦。对“花之妙”和“花之貌”的不同追求,正是艺术家与普通人在审美上的区别所在。
把“花之妙”与“花之貌”对立起来,似不妥。因为赏花人首先被花貌所吸引,然后才感悟花妙。但邵雍强调“花妙”强调“人莫造”的个性“精神”,对于艺术形象(形式)创造,至关重要。其实花色与花韵是一体的。色中有韵,韵中有味。有“花之貌”——艺术之形,才可言美的内质。那种只有“花之貌”而缺乏“花之妙”的作品形象,自然是肤浅的。艺术形象(形式)创造,归根到底是艺术体验的显示,是艺术家对生命和内在精神的感悟的引发和拓展。“大都入之愈深,则言之愈质,言之愈质,则其传愈远。夫质犹面也,不华而饰之朱粉,妍者必减,媸者必增也。”袁宏道的这段话有两层意思:一是说形式与感悟的关系,艺术家对表现对象的感受愈深刻,形式就会愈有质感。犹如心灵的流泉,生命的夜莺,灵魂的秋蛩,韵味弥深。二是说形式与表现方式的关系,大意是提倡“不华而饰”的简朴的形式,以“减”求“增”。所谓“妍者必减,媸者必增”,未必准确。因为“不华而饰”,是以质朴见美,并非不装饰、相貌丑就美;反之,装饰之“妍”带来华丽高贵之美,也是一种形式表现的风格。
参考资料:
姜耕玉《中国艺术质之趣的形态特征》(《艺术百家》2010年第03期)
邵雍(1011年—1077年),字尧夫,生于范阳(今河北涿州大邵村),幼年随父邵古迁往衡漳(今河南林县康节村),天圣四年(1026年),邵雍16岁,随其父到共城苏门山(今河南辉县市百泉苏门山),卜居于此地。后师从李之才学《河图》、《洛书》与伏羲八卦,学有大成,并著有《皇极经世》、《观物内外篇》、《先天图》、《渔樵问对》、《伊川击壤集》、《梅花诗》等。嘉祐七年(1062年),移居洛阳天宫寺西天津桥南,自号安乐先生。出游时必坐一小车,由一人牵拉。宋仁宗嘉祐与宋神宗熙宁初,两度被举,均称疾不赴。熙宁十年(1077年)病卒,终年六十七岁。宋哲宗元祐中赐谥康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