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豚挟鸩毒,杀人一脔足。

出自宋代辛弃疾的《蒌蒿宜作河豚羹

译文:河豚身上携带着如同鸩酒般的剧毒,哪怕只吃一小块肉,也足以致人死亡。

注释:鸩毒:指剧毒。

蒌蒿宜作河豚羹

河豚挟鸩毒,杀人一脔足。
蒌蒿或济之,赤心置人腹。
方其在野中,卫青混奴仆。
及登君子堂,园绮成骨肉。
暴乾及为脯,拳曲蝟毛缩。
寄君频咀嚼,去翳如折屋。

辛弃疾

辛弃疾(1140年5月28日-1207年10月3日),原字坦夫,后改字幼安,中年后别号稼轩,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(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)人。南宋官员、将领、文学家,豪放派词人,有“词中之龙”之称。与苏轼合称“苏辛”,与李清照并称“济南二安”。辛弃疾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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