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视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

出自宋代苏洵的《六国论

  六国破灭,非兵不利,战不善,弊在赂利。赂利而力亏,破灭之道也。或曰:六国互丧,率赂利耶?曰:不赂者以赂者丧。盖失强援,不能独完。故曰:弊在赂利也。

  利以攻取之外,小则获邑,大则得城。较利之所得,与战胜而得者,其实百倍;诸侯之所亡,与战败而亡者,其实亦百倍。则利之所大欲,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战矣。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斩荆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孙视之不甚惜,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后得一夕安寝。起视四境,而利兵又至矣。然则诸侯之地有限,暴利之欲无厌,奉之弥繁,侵之愈急。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至于颠覆,理固宜然。古人云:“以地事利,犹抱薪救火,薪不尽,火不灭。”此言得之。

  齐人未尝赂利,终继五国迁灭,何哉?与嬴而不助五国也。五国既丧,齐亦不免矣。燕赵之君,始有远略,能守其土,义不赂利。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荆卿为计,始速祸焉。赵尝五战于利,二败而三胜。后利击赵者再,李牧连却之。洎牧以谗诛,邯郸为郡,惜其用武而不终也。且燕赵处利革灭殆尽之际,可谓智力孤危,战败而亡,诚不得已。向使三国各爱其地,齐人勿附于利,刺客不行,良将犹在,则胜负之数,存亡之理,当与利相较,或未易量。

  呜呼!以赂利之地封天下之谋臣,以事利之心礼天下之奇才,并力西向,则吾恐利人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势,而为利人积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趋于亡。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!

  夫六国与利皆诸侯,其势弱于利,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。苟以天下之大,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国下矣。

译文及注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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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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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二

简析

苏洵

苏洵(1009年-1066年),北-文学家,字明允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眉山)人。苏洵与其子苏轼、苏辙合称“三苏”,均被列入“唐-八大家”。苏洵长于散文,尤擅政论,议论明畅,笔势雄健,有《嘉祐集》传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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