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三王德弥薄,惟后用肉刑。
太苍令有罪,就递长安城。
自恨身无子,困急独茕茕。
小女痛父言,死者不可生。
上书诣北阙,阙下歌鸡鸣。
忧心摧折裂,晨风扬激声。
圣汉孝文帝,恻然感至情。
百男何愦愦,不如一缇萦。
魏帝营八极,蚁观一祢衡。
黄祖斗筲人,杀之受恶名。
吴江赋鹦鹉,落笔超群英。
锵锵振金玉,句句欲飞鸣。
鸷鹗啄孤凤,千春伤我情。
五岳起方寸,隐然讵可平。
才高竟何施,寡识冒天刑。
至今芳洲上,兰蕙不忍生。
江南人家多橘树,吴姬舟上织白纻。
土地卑湿饶虫蛇,连木为牌入江住。
江村亥日常为市,落帆渡桥来浦里。
青莎覆城竹为屋,无井家家饮潮水。
长干午日沽春酒,高高酒旗悬江口。
倡楼两岸悬水栅,夜唱竹枝留北客。
江南风土欢乐多,悠悠处处尽经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