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明妃初出汉宫时,泪湿春风鬓角垂。(鬓角 一作:鬓脚)
低徊顾影无颜色,尚得君王不自持。
归来却怪丹青手,入眼平生几曾有;
意态由来画不成,当时枉杀毛延寿。
一去心知更不归,可怜着尽汉宫衣;
寄声欲问塞南事,只有年年鸿雁飞。
家人万里传消息,好在毡城莫相忆;
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,人生失意无南北。
明妃初嫁与胡儿,毡车百两皆胡姬。
含情欲语独无处,传与琵琶心自知。
黄金杆拨春风手,弹看飞鸿劝胡酒。
汉宫侍女暗垂泪,沙上行人却回首。
汉恩自浅胡恩深,人生乐在相知心。
可怜青冢已芜没,尚有哀弦留至今。
界围汇湘曲,青壁环澄流。
悬泉粲成帘,罗注无时休。
韵磬叩凝碧,锵锵彻岩幽。
丹霞冠其巅,想像凌虚游。
灵境不可状,鬼工谅难求。
忽如朝玉皇,天冕垂前旒。
楚臣昔南逐,有意仍丹丘。
今我始北旋,新诏释缧囚。
采真诚眷恋,许国无淹留。
再来寄幽梦,遗贮催行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