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青青河边草,悠悠万里道。
草生在春时,远道还有期。
春至草不生,期尽欢无声。
感物怀思心,梦想发中情。
梦君如鸳鸯,比翼云间翔。
既觉寂无见,旷如参与商。
梦君结同心,比翼游北林。
既觉寂无见,旷如商与参。
河洛自用固,不如中岳安。
回流不及返,浮云往自还。
悲风动思心,悠悠谁知者。
悬景无停居,忽如驰驷马。
倾耳怀音响,转目泪双堕。
生存无会期,要君黄泉下。
临台行高,高以轩。
下有水,清且寒;
中有黄鹄往且翻。
行为臣,当尽忠,
愿令皇帝陛下三千岁,宜居此宫。
鹄欲南游,雌不能随,
我欲躬衔汝,口噤不能开。
我欲负之,毛衣摧颓,
五里一顾,六里徘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