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骨肉缘枝叶,结交亦相因。
四海皆兄亦,谁为行路人。
况我连枝树,与子同一身。
昔为鸳与鸯,今为参与辰。
昔者常相近,邈若胡与秦。
惟念当离别,恩情日以新。
鹿鸣思野草,可以喻嘉宾。
我有一罇酒,欲以赠远人。
愿子留斟酌,叙此平生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