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须如猬毛磔,面如紫石棱。
丈夫出门无万里,风云之会立可乘。
追奔露宿青海月,夺城夜蹋黄河冰。
铁衣度碛雨飒飒,战鼓上陇雷凭凭。
三更穷虏送降款,天明积甲如丘陵。
中华初识汗血马,东夷再贡霜毛鹰。
群阴伏,太阳升;胡无人,宋中兴。
丈夫报主有如此,笑人白首篷窗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