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裹粮杖轻策,怀迟上幽室。
行源径转远,距陆情未毕。
澹潋结寒姿,团栾润霜质。
涧委水屡迷,林迥岩逾密。
眷西谓初月,顾东疑落日。
践夕奄昏曙,蔽翳皆周悉。
蛊上贵不事,履二美贞吉。
幽人常坦步,高尚邈难匹。
颐阿竟何端,寂寂寄抱一。
恬如既已交,缮性自此出。
意气骄满路,鞍马光照尘。
借问何为者,人称是内臣。
朱绂皆大夫,紫绶或将军。
夸赴军中宴,走马去如云。
樽罍溢九酝,水陆罗八珍。
果擘洞庭橘,脍切天池鳞。
食饱心自若,酒酣气益振。
是岁江南旱,衢州人食人!
幡幡瓠叶,采之亨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尝之。
有兔斯首,炮之燔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献之。
有兔斯首,燔之炙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酢之。
有兔斯首,燔之炮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酬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