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氏有烈女,自名为笋姑。六岁诵论语,七岁奉盘盂。
八岁工织缣,九岁绣罗襦。十岁慈母病,甘饿其体肤。
三日常不饭,羹药办中厨。笋姑年十七,未常里门趋。
趋趋户庭间,亦不踰门睮。其岁为戊申,其月为辰娵。
野鸟守房舍,暴客执矛殳。公然纵白刃,获金而索珠。
阿母病床褥,女不忍驰驱。宁死于母旁,慷慨行捐躯。
暴客挥火茅,延烧乎室隅。救火抵母难,身与白刃俱。
毁生存大义,气绝在须臾。观者如堵墙,股栗泪填衢。
行者久伫立,叹息烈女殊。老者哭纸钱,焚致乎修途。
幼者馈巾帛,村村桑叶枯。媒妁向婿言,此罪谁当诛。
程氏筮十日,不久当归夫。岂知中道崩,使君委罗敷。
何以拜姑嫜,姑嫜泣乌乌。命子各成礼,长恸恨穿窬。
衔悲收汝骨,归葬乎上都。
芃芃棫朴,薪之槱之。济济辟王,左右趣之。
济济辟王,左右奉璋。奉璋峨峨,髦士攸宜。
淠彼泾舟,烝徒楫之。周王于迈,六师及之。
倬彼云汉,为章于天。周王寿考,遐不作人?
追琢其章,金玉其相。勉勉我王,纲纪四方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